本文原标题:《关于发动检举、揭发向进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敦促相关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精神,建始县公安局在恩施州公安局的缜密组织和具体指导下,成功打掉以鹤峰县容美镇人向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已对向进、向燕、向敏、向玲、滕耀伟、龚松淇、吕丛华、刘彪、李学明、覃栋、胡章勇、鲁伍军、刘一宏、龚道华、向科兵、覃彬、覃奥、向志涛、候久如、李鸿林、田斌2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以向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鹤峰县及周边县(市)涉嫌实施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虚假诉讼、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串通投标、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1.敦促该案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建始县公安局或就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供述、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争取立功和从宽处理;
2.敦促包庇、纵容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人员,坚决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3.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供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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